关于举办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等测绘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测国土函[2008]1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做好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定于2008年7月17—18日在烟台市举办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 21139—2007)和测绘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CH/Z 9001—2007)、《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CH/Z 9002—2007)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处长、质检站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各一名;国家测绘局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各试点城市建设单位技术人员二人;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国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各二人。
二、培训内容
1、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框架及标准化工作情况报告。
2、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标准制定的背景及意义;标准框架的形成过程;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界定;条款释义及执行要求。
3、测绘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标准制定的背景及意义;数字城市空间信息公共平台的内涵、构成及作用;基于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加工公共平台数据;公共平台中地名/地址的作用以及具体分类、描述及编码方法;公共平台管理服务软件的功能和支撑环境。
三、培训时间
2008年7月17至18日,7月16日全天报到。
四、培训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烟台新闻中心(步来星大酒店)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76号(南山公园东侧600米,位置图详见附件1)
电话:0535-6225119
五、会务安排
1、接站安排:培训班在烟台市火车站、机场安排专人负责接站。
2、联系人及电话: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施传秋 0535—7033586;赵卫红 15966500016;电话传真:0535-6910237
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司 杨和平 010—88378636(兼传真)
六、其它事项
1、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代表每人交纳资料费8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参加培训的代表于7月10日前将“测绘标准培训班报名表”(详见附件2)传真至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附件:1、烟台新闻中心(步来星大酒店)位置示意图
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司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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