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测绘标准化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国测国字[200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的测绘标准化工作,我局制定了《测绘标准化工作“十一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测绘局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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